关于拟向焦作睿杰职业培训中心等四家评价机构拨付技能人才评价补贴资金的公示(2025第二批)

2025-07-17 17:24:34 19

根据《中共解放区委办公室  解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放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解办[2022]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规〔2022〕2 号文件做好我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工作的的通知》(焦人社〔2022〕16 号)文件精神,焦作睿杰职业培训中心焦作市金凤家政服务培训中心、焦作新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焦作民鑫卫健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焦作睿杰职业培训中心评价级别及取证人数:

专项职业能力取证人163

初级工(考核认定)  取证人数132人

级工(考核认定)  取证人数13人

高级工(考核认定)  取证人数355

焦作市金凤家政服务培训中心评价级别及取证人数:

初级工(考核认定)  取证人数228

焦作新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评价级别及取证人数:

初级工(考核认定)  取证人数91人

级工(考核认定)  取证人数54人

焦作民鑫卫健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评价级别及取证人数:

高级工(考核认定)  取证人数38

根据豫人社规〔2022〕2号和(焦人社〔2022〕16 号)规定: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

焦作睿杰职业培训中心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我局认定663人符合补贴条件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63人(补贴标准100元/人)取得初级工证书132人(补贴标准200/人)取得级工证书13人(补贴标准240/人)取得高级工证书355人(补贴标准280元/人),拟补贴资金145220元;

焦作市金凤家政服务培训中心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我局认定228人符合补贴条件,取得初级工证书228人(补贴标准200元/人),拟补贴资金45600元;

焦作新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我局认定145人符合补贴条件,取得初级工证书91人(补贴标准200元/人),取得级工证书54人(补贴标准240/人)拟补贴资金31160元;

焦作民鑫卫健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我局认定38人符合补贴条件,取得高级工证书38人(补贴标准280元/人),拟补贴资金10640元;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17日至 723日,请予以监督。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91-2917664),如实反映或署真实姓名来信反映(以邮戳时间为准)。

来信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团结西街老检察院内三楼就业创业服务科

附件1:

睿杰技能鉴定补贴台账.xlsx


附件2:

金凤技能鉴定补贴台账.xlsx


附件3:

新东方技能鉴定补贴台账.xlsx


附件4:

民鑫卫健技能鉴定补贴台账.xlsx


 

 

     解放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