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解放区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公示

2026-03-12 16:38:21 14

根据人社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和《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43条规定,经过居民本人申请、社区劳保站初审,对辖区3名(详见下图)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3天。

如有不实情形,请拨打街道人社所电话(详见下图)进行举报。

         工作监督电话: 0391-2902030  老师

2026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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