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14号)。
二、适用对象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三、办理要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④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⑤社保缴费凭证。
四、受理地址
初审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劳动保障所(含领表)
焦南街道劳动保障所: 0391-2911162
焦北街道劳动保障所: 0391-2856035
焦西街道劳动保障所: 0391-2616337
民生街道劳动保障所: 0391-2105976
民主街道劳动保障所: 0391-8308707
王褚街道劳动保障所: 0391-3126695
新华街道劳动保障所: 0391-2761101
上白作街道劳动保障所: 0391-3580211
七百间街道劳动保障所: 0391-2856016
健康产业园区劳动保障所: 0391-2108228
复审地址:解放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科3楼303室
五、咨询监督电话
解放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科 0391-2902030
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